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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供应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原油设施不可避免地发生故障或事故,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原油基础知识及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按要求操作,确保安全运行。同时,我们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应付各类突发性原油事故,及时采取果断处理措施,把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石油原油管道保护条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原油长输干线、支线、站场、阀室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原油管道、站场、阀室设施的重特大泄漏、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等。
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原油管道、站场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专项或现场预案,与本预案共同构成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指挥体系,根据突发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作用,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部门的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职责和权限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责任的职责,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管辖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为主,实行各部门行政负责人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相互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资源整合。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研究,规范防范措施和应急程序,采用先进的监测、预防、预警和救援装备及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人员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构建功能完善、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对处置快速果断。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警分析、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广泛参与。加强以项目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公安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专业、企业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1 造成管网泄露及场站、阀室发生故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网长期运行以后,部分管线因腐蚀严重而造成泄露。
2、违章作业。施工单位在未搞清楚原油管线具体位置的情况下,动用大型机具进行道路开挖,损坏原油管线造成泄露。
3、在未对原油管线进行有效保护的情况下,长期被重型车辆辗压,造成原油管线断裂,引起泄露。
4、原有管材存在质量问题,如焊疤、重皮、裂纹等,长期运行之后缺陷暴露导致泄露。
5、天气骤冷或地陷引起管线断裂。
6、违章占压原油管道。
随着原油设备、管网的长期运行,需要专业的队伍进行对管线维护及成立抢修队,在事故发生时以最快的速度抢修完毕,以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及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我单位一直重视原油管道及场站的抢修,专门建立了一支专业化、正规化的抢修队伍,并由精通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能够应付各类事故的发生,分析故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限制事故的发展;为此公司专门配备三辆依维柯、维修工具和检测设备,能够及时迅速的到达现场,排查故障、解除故障。公司在抢修方面备有充足的抢修材料,建立规范化的抢修材料仓库。
2.2.1 危险源
本工程的主要危险源有:管线、站场、阀室及加气站。
2.2.2 风险分析
原油项目所涉及的介质是原油,主要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噪音危害等。
(1)火灾和爆炸危险
原油管道、站场属易燃易爆场所,一旦发生原油泄漏,再遭遇明火、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电火花或其他点火源,会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另外,各站场均设10KV变电室一座,存在变压器及电缆火灾事故,当电器元件、电器线路发生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绝缘不良和有外来火源时,都易引发电气火灾。
(2)中毒危险
原油是烃类混合物,属低毒性物质,但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神经衰弱综合症,原油中的甲烷,属单纯窒息性气体,高浓度时会造成头晕、呼吸加速、运动失调,甚至缺氧窒息。各站场生产装置均在露天布置,若发生大量泄漏,会损害人员身体健康。
(3)触电危险
作业中,作业人员未能按照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缺少安全用电常识,或设备本身出现故障及设备防护措施不完善,均可能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另外,防雷设施不合要求或失效,在雷雨天气也有可能导致雷电击伤。
(4)机械伤害
输油泵转动暴露部分,如果没有安装防护罩,一旦操作人员与其接触,输油泵检修时,如果电气开关不挂牌警示,出现误启动或者设备操作、检修间距不足,都可能导致机械伤害。
(5)车辆伤害
加气站主要驶入车辆有压缩原油罐车、原油汽车,若管理不善,司机驾驶不慎,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6)噪声危害
原油输油泵产生的动力性噪声,容易使工作人员造成噪声伤害。另外,生产运营中输气站场内的原油分离、计量、调压、紧急放空过程因节流或流速改变也可能造成噪声伤害。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我单位专门成立抢修组织队伍,抢修队伍由公司的项目经理、抢修队长及专业抢修人员组成,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技术部、安监部、后勤部、财务部组成。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组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工作。各部门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抢修组织机构图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为:
(1)领导、组织、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必要时,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武警、消防支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及时向当地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批示;
(5)落实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应急抢险职责,确保各部门协调配合;
(6)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2.3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
(2)负责公司原油储运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接收存储、统计分析、监控管理;
(3)负责与各部门的联系,督促各部门工作;
(4)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
(5)负责将指挥部请求外部援助的意见报送烟台市政府;
(6)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预警信息的发布,必要时负责与国家级应急救援中心联系;
(7)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迅速了解现场先期处置情况,研究制定并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
(2)执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3)负责领导和统一调度现场的施救工作;
(4)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5)指挥各部门指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6)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
(7)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工作。
(1)接遇险通知后负责向各部门传达应急指挥部指令;
(2)做好与管道沿线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联系、协调工作;
(3)负责指挥抢险施工及抢修过程中进行现场安全监护,并鉴定各部门的安全措施的安全性;
(4)负责在管道沿线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及安全标志牌,制止非工作人员围观,对危险区域群众进行疏散,实行车辆管制,在明火熄灭或原油浓度扩散检测合格前,禁止车辆通行、做好警戒工作;
(5)负责现场关系协调、青苗赔偿、抢险完毕后的善后工作;
(6)每年修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每年制定本部门应急救援专项或现场预案。
(1)负责具体组织应急抢险,从事抢险维修和施工工作,接到应急抢险警报后,立即安排抢修工器具、物资及抢险人员和专业抢险队伍赶赴现场;
(2)接到抢险通知后,详细了解情况,根据预案制定初步应急抢修方案,提出所需的补充物资,并及时通知专业抢修队伍;
(3)到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应急抢修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与运行部一起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4)对遭破坏的场站设备或输油管道进行抢险施工技术指导以及质量监督;
(5)每年落实聘用专业抢修队伍,并向商务部提报抢险物资计划,以便采购;
(6)每年制定本部门应急救援专项或现场预案。
(1)车辆调配:接到报警通知后应立即召集本部人员集合并发动车辆,运送人员的车辆将集中地点待命;运送物资的车辆集中在抢险库房门前待命;
(2)生活保障:接到报警通知后应立即召集本部人员集合,了解现场情况,协助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做好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3)医疗救护:接到报警通知后应立即召集本部人员集合,带好药品同时了解现场伤员情况,根据情况与遇险地医院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准备救治伤员;
(4)善后处理:会同安监部,共同做好有关关系协调、青苗赔偿及抢险完毕后的善后工作;
(5)负责应急抢险后的善后工作,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等工作;
(6)每年制定本部门应急救援专项或现场预案。
(1)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2)确保现场应急救援所需的补偿金、采购费、赔偿金的及时发放;
(3)每年制定本部门应急救援专项或现场预案。
公司各部门应与安监部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并做好与其他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及公司综合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应报送公司安监部。
针对站场、管道沿线危险源的控制,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和预防措施:
4.1.1 站场
(1)加大安全投入,在站场安装测试巡检仪,对站场定点巡查工作进行远程监督检查,使站场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定期对分输站、截断阀室等无人值守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派专人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确保了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3)严格有关安全设施管理。每年对各站场防雷设施进行两次检测,针对不满足要求的接地点,及时整改。对压力表、安全阀、报警器等安全附件进行年度定期检验。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检修、保养、更新换代工作由专人负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局面,保证了各类消防器材随时使用、随时有效。
4.1.2 管道沿线
加强对巡线人员的考核管理力度,要求切实增强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对管道沿线施工要进行重点监控,杜绝人为破坏事故的发生。公司为每名巡线人员印制名片,要求发放到管道沿线的每一位业主,建立及时有效的联络机制,有效减少和遏制危及管道安全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求巡线人员坚持做到“走一线、干一线、讲一线”,认真宣传讲解管道保护条例,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创造群防群治的社会大氛围。
各预警级别的发布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后,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部门对各种来源的可能导致原油储运事故的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应视事故的发展态势和抢救需要,及时请求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增援。
发生重大原油储运事故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预警信息发布后,责任单位应密切注意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
(1)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3)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召集指挥部其他成员开碰头会,研究对策,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形成有关决议。
(4)确需启动本预案,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碰头会议决议以应急总指挥令的形式用电话、传真等方式下达到各部门。
(5)各部门接到应急总指挥令后,立即启动部门专项预案,通知部门成员立即到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4.3.2 信息上报
(1)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后,在启动应急预案或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向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报告,一般突发事件和一般事故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重大突发事件和重、特大事故,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安监部们要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件、事故详细情况,并应及时跟踪事件、事故发展情况,及时做好后续报告。
(2)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向当地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遇险人数及当时可确定的伤亡人数;
事故的原因、性质;
事故的简要经过;
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4.3.3 信息传递
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公司安监部。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和事故前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1、影响范围和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社会级)响应、Ⅱ级(公司级)响应、Ⅲ级(部门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社会级)响应:
(1)造成30~3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县级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公司级)响应:
(1)发生一般事故,公司应急救援能力能够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跨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公司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小事故,不会造成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且部门能够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启动Ⅲ级(部门级)响应。
——发生Ⅰ级应急响应事件时,首先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政府和主管机构,上级政府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级别,启动相应的政府级应急预案。
——发生Ⅱ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发生Ⅲ级应急响应事件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
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本级应急指挥部应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必要时申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时,相应的下级应急预案应提前或同时启动。
5.2.1 启动本预案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公司各部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2)若启动了Ⅰ级响应,应向上级政府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上级政府部门可及时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并实施相应的政府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急救援工作;
(3)及时向当地市政府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4)通知相关应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建议,协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5)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6)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及时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机构;
(7)召集专家咨询组成员,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建议;
(8)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5.2.2 启动本预案后,相关部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通知部门人员在办公室集合,随时待命;
(4)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5)随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
(6)通知相关上下游、专业队伍救援等单位做好准备,配合抢险。
(7)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请求。
5.2.3 指挥和协调
进入响应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各部门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单位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上下游公司和事发地毗邻人民政府,并按照各自专项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各部门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5.2.4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公司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2.5 医疗卫生救助
行政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5.2.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2.7 群众的安全防护
安监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5.2.8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当地政府,共同组织调动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9 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5.3.1 应急结束条件
(1)事故抢险工作已经完成;
(2)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3)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6)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7)受影响的管道、设备已恢复正常运行;
(8)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了有效控制,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5.3.2 应急终止程序
Ⅱ级、Ⅲ级响应事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并选择适当终止时机,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应急终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应急终止通知。
Ⅰ级应急响应事件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符合应急终止条件,并选择适当终止时机,报上级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应急终止,并按政府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下达应急终止通知。
应急工作终止后,及时分析评估本部门、本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另外,根据国家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处理、上报和归档。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处置情况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行政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组织处置信息发布,一般小事故由行政部会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处置信息发布。
行政部、安监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行政部、安监部会同市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理工作;行政部、安监部会同县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理工作;行政部、安监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确保原油的正常供应。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公司计财部会同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相关级别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公司安监部、技术部及上级主管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的内容包括对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实验验证,事故原因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建议。
事故调查组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并对现场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相结合,需要完成的主要调查任务有:现场监管保护,初始证据接收,证人和目击者询问,危险源的探测、排除、监护,现场人员防护等。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我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安监部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安监部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我单位专门成立了应急抢修小组,能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并配备专门的车辆及抢修专业技术人员,并对管线、场站及阀室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对相应设备进行重点监控。在遇到较大事故时能及时联系公安消防和武警部队对事故进行抢修。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后勤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提报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计划,以保证抢修物资的供应及时,财务部及时作出资金计划,随时保证抢修资金的需求。为了保证抢修工作的及时有序进行,我公司在烟台站附近成立专门的抢修项目部,以此点位中心向周围各个管线及场站辐射,并在较远的站场及线路都专门派有巡线及检查人员。
8.4.1 交通运输保障
我单位项目部专门配备了三辆南京依维柯车辆及哈弗两辆,在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8.4.2 技术储备与保障
我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组,备有专门抢修技术人员,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准备应急技术和装备。
8.4.3 社会动员保障
我单位协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
9.1.1 我单位根据抢修需要专门组织各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和应急培训,公司专门派出抢修人员进行了抢修培训,学习和更新抢修知识及技术措施。
9.1.2 应将所有可能参与应急响应的人员纳入培训与再培训的对象,包括:决策指挥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
9.1.3 根据应急培训与再培训的最终目的明确规定每一次培训或再培训活动的具体目的。对于一次特定的培训,应达到下列一项或几项具体目的:
(1) 熟悉应急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
(2) 了解或掌握管道设施、管道安全、原油储运事故应急、防护及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
(3) 熟悉有关应急组织的职责及其相互关系,个人在应急响应中的作用及与他人的配合关系;
(4) 掌握完成特定应急响应任务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
(5) 掌握特定应急装备、设备或器材的使用方法;
(6) 熟悉应急响应程序及有关协同事项。
9.1.4 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可分为下列四个方面,进行培训时应根据培训的目的和培训对象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或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
(一)专业基础知识,包括:
(1)原油基本知识;
(2)原油管道和场站安全知识;
(3)原油的特性及危害;
(4)原油储运事故应急的基本概念。
(二)专业技术知识,包括:
(1)事故分析与后果预测;
(2)应急状态分级;
(3)干预原则、干预水平及行动水平;
(4)应急对策与防护措施;
(5)应急设施、设备和监测仪表的性能与使用方法;
(6)医疗救治。
(三)应急管理知识,包括:
(1)应急管理体系;
(2)应急组织及其职责;
(3)应急计划及其实施程序;
(4)应急响应及其行动程序。
(四) 应急法规、规章及标准,包括:
(1)国家的有关法规、规章、导则及有关标准;
(2)有关国际公约、条约,以及有关的国际标准。
9.1.5 应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采用不同的培训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有效地提高和保持受培训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一般地,可将应急人员分成以下三个层次,分别按下列方法进行培训:
(1)专业技术人员:应主要采用在岗培训、课堂教学、研讨、实习和练习等方法。对于那些必需熟练完成的操作活动,应尽可能利用实物和模型。
(2)管理人员:可主要采用分发有关资料、放映录象片、讲座和参观等方法。
(3)决策指挥人员:可主要采用报送报告、举办汇报会和讲座,以及放映录象片、参观和检查工作等方法。
9.1.6 应急培训与再培训的频度和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司所有可能承担应急响应任务的人员(包括应急指挥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一次与承担的应急响应任务相适应的初始培训;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或再培训。培训的时间应依据培训内容的难易与多少等因素确定;集体培训或再培训的时间,一次一般不超过一周。
9.1.7 应注意选择适当的培训时机,以利于提高培训效果。适于进行培训的时机包括:
(1)应急计划获得批准后、某段工程投运前;
(2)有关的重要政策、法规、规章或标准发布后;
(3)有关的重点教材、公众宣传材料出版后;
(4)实施应急演习之前;
(5)应急计划或有关法规、规章、标准有重要修改时;
(6)按照应急计划的规定,应进行应急培训时。
9.2.1 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公司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组织指挥水平和专业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素质以及社区、农村、医院等单位和重点部位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9.2.2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救援演习。
9.2.3 应急演练前,应根据演练的目的和目标,对演练性质、规模、参演单位和人员、假想事故、序列情景事件、气象条件、响应行动、评价准则、时间进程等制定总体设计,编写演练方案。
9.2.4 公司综合实战演练工作由公司安监部牵头,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演练方案,并且组织实战演习。演习可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组织,演练结束后安监部及时进行总结。
9.2.5 各部门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部门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9.2.6 各部门要把应急处置演练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抓到位。
(1)切实加强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演练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务实重行,务求使应急演练贴近实战。
(2)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应急演练中涉及到各部门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取得演练工作成效。
(3)在应急演练中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不断充实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新情况进行补充,使应急预案更具有应变性和实际操作性,确保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
(4)通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装备建设。结合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要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根据应急指挥部及应急专业队伍建设需要,配备一批器材装备,提升作战能力,以满足应急处置的实战需要。
(5)加大应急演练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演练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部门要按照应急演练要求与相关部门、政府机关、单位建立互动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向周边群众宣传开展应急演练相关知识,提高应急演练的安全意识,保证演练正常有序的进行。
(6)每项应急演练结束后要进行总结评估,并编写演练报告,详细说明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公司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11.1.1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11.1.2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11.1.3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11.1.4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11.1.5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